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遊戲管理規章聲明

  • 本服務是由「雷爵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」(以下簡稱官方)提供,係依據線上遊戲管理規則所制定。為了提供良好的遊戲品質,使用者需熟知並遵守以下遊戲管理規則,本遊戲管理規則可能會因特定的服務更新或改版而有所修正,請您定期查閱並確實遵守。
  • 遊戲管理員(GameMaster,以下簡稱 GM)主要於遊戲內負責監控伺服器的運作與管理,同時接受玩家投訴,另外也會對於違反 GM 管理準則規定之帳號或 ID 提報相關單位進行處份,以達到讓所有玩家都可以在最安定、理想的遊戲環境下進行遊戲。
  • GM 有權立即暫停任何可能危害遊戲系統的帳號上線權利而不先行告之,所有 GM 都將嚴格按照中立和公正原則,不偏袒、不徇私,所有玩家必須隨時配合 GM 人員的詢問及任何方式之測試等等要求之義務,並應遵守 GM 人員的裁決,不得有無回應或是離開遊戲等方式來規避詢問以及測試,並且不可以對 GM 人員進行恐嚇或是謾罵等行徑。GM 管理規章中一切罰則 GM 皆可視情節大小進行不同程度之懲處,最重可處遊戲/會員帳號終止契約
  • 如果您不同意本管理規則的內容,請勿繼續使用本公司的服務。
  • 如果您繼續使用本公司的服務,則表示您同意並接受本遊戲管理規章之任何修改。
  • 對於以下條例我們持有最終解釋權,並且可能隨時修改、增減。本規章若有任何異動,將於 LRG 會員中心網站以及各遊戲官方網站遊戲管理規章進行修正,不另外個別通知玩家。

違反管理與處罰事項說明

1. 發表不當言論、不雅言詞或違反法令之言論行為
於遊戲內的言論經他人檢舉或由官方發現,公開頻道惡意洗頻,包含但不限於發表任何商業性之行為與廣告、發表任何違反社會風氣及法規之言論,如:援交、買賣藥品、槍枝、詐欺、恐嚇、誹謗、公布個資…等情形,或使用不雅、侮辱、散播不實謠言、敏感政治性言論、毀謗他人等惡意之言詞,以及侵權嚴重或危害官方權益之言論。
  • 👉 初次、二次違規

    禁言或強制離線或停權一至七日,情節重大者將直接終止服務合約
  • 👉 三次違規 (含以上)

    停權七日或終止服務+D1+A2:D15
2. 惡意妨礙官方人員服務運作或正常玩家進行遊戲,經規勸無效
GM 於線上執行勤務時,如有影響線上執行遊戲管理工作及勤務,官方將對干擾之帳號作出停權的處分。 包含但不限於對 GM 施以威脅、辱罵、企圖矇騙、不實檢舉、意圖藉虛假的資訊以獲取利益,或透過頻道、信箱多次投遞訊息干擾…等行為。
  • 👉 初次、二次違規

    禁言或強制離線或停權一至七日
  • 👉 三次違規 (含以上)

    停權七日或終止服務合約
3. 惡意洗頻、妨礙、干擾其他使用者進行遊戲,經規勸無效
於遊戲內涉及重複發送不雅、侮辱、威脅、違反善良風俗,歧視任何宗教、種族、國籍、性別取向、省籍…等文字,或造成其他使用者連線延遲及干擾時。
  • 👉 初次、二次違規

    禁言或強制離線或停權一至七日
  • 👉 三次違規 (含以上)

    停權七日或終止服務合約
4. 使用官方認定遊戲程式以外的任何程式進行遊戲 (與破解封包及任何駭客行為)
包含但不限於非官方認定任何設定或輔助程式,如:自動練功程式、軟硬體加速器、小幫手、按鍵精靈...等非正常方式進行遊戲,由於此類程式名稱眾多,不再逐一列出。
  • 👉 初次、二次違規

    一經查證屬實,即終止服務合約註:情節重大者除事發帳號外,同持有者其名下帳號與同 IP 等相關帳號均同步終止服務合約
5. 未配合官方查緝作業
經 GM 查緝時,包括但不限於無回應或是離開遊戲、他人代為遊戲、看不懂文字、飛離現場、關閉遊戲 / 對話視窗、遊戲視角無法觀察四周或其他理由...等方式,來規避詢問及測試,將均被視為蓄意規避查緝作業。
  • 👉 初次、二次違規

    停權一至七日
  • 👉 三次違規 (含以上)

    停權七日或終止服務合約
6. 大量相同 IP 登入、連線與遊戲行為異常
以同一組裝置、裝置碼或 IP 同時登入多組本遊戲帳號,且同步進行遊戲操作 (違反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),或遭系統、人工查核發現連線與遊戲行為異常,或出現類似行為,均視為以外掛程式使用大量異常封包攻擊伺服器。
  • 👉 初次、二次違規

    暫時停止使用者帳號使用權,直到異常事實消滅註:情節重大者除事發帳號外,同持有者其名下帳號與同 IP 等或不當得利之相關帳號,將同步終止服務合約
7. 散佈外掛、私服或任何可能致使危害到其它使用者的網址或不實資訊
於遊戲內使用可讓任意第三人查看之管道,以明示、暗示、涉及或影射等之字樣,進行宣傳散佈任何非官方提供的輔助程式、外掛程式、私服網址或相關資訊敘述皆視為。
  • 👉 初次、二次違規

    禁言或強制離線或停權一至七日
  • 👉 三次違規 (含以上)

    停權七日或終止服務合約
8. 利用遊戲程式本身 BUG 進行本遊戲 (包含但不限於宣傳、散播消息)
玩家不可利用遊戲中非自然或非刻意之錯誤 BUG (未公告 BUG 之部份以將以本公司認定為主) 或遊戲漏洞,甚至造成伺服器負擔加重或當機等,讓自己受惠及牟利他人之行為,玩家在發現遊戲的 BUG 後,應及時向遊戲管理人員反映,如玩家利用遊戲程式的 BUG、漏洞或規則不盡完善之處以及其他任何非正常方式,而取得或複製遊戲中之遊戲幣、虛擬寶物、裝備、屬性能力、經驗值、角色資料、等級暴升或其他任何利益暴增等等,而導致遊戲造成不平衡等損失,與影響其他玩家權益及造成不屬於原先設計範圍效果,所有關係者經查證屬實後,將進行下列之處理。
📌 BUG 違規事項說明:
  1. 若玩家利用 BUG 進行遊戲,不論直接或間接獲取不當利益者,本公司有權利在無事先告知的情況先行將該帳號凍結,並全數回收所獲得之不當利益再給予解凍。
  2. 若發生之情形過於重大或是刻意使用 BUG 獲利者,或該非法利益可能連帶產生其他無法回溯之情況, 將對該會員帳號以及底下全數遊戲帳號進行永久凍結之處分。
  • 👉 初次、二次違規

    暫時停止使用者帳號使用權,直到異常事實消滅註:情節重大者除事發帳號外,同持有者其名下帳號與同 IP 等或不當得利之相關帳號,將同步終止服務合約
9. 散佈買賣帳號、虛擬道具、虛擬貨幣、點數 (卡)...等相關文字言論,試圖在遊戲中或非官方認可交易平台換取現實有價物
於遊戲中利用可讓任意第三人查看之管道,以明示、暗示、涉及或影射等之字樣 (包含但不限於點卡 (點數)、現金 (台幣)、8591 (數字網)、虛寶序號、MYCARD、GASH...等使用者間約定成俗代表現實有價物之稱謂) 進行散佈,以達買賣帳號、虛擬道具、虛擬貨幣或換取現實生活中有價金錢、物品之圖利行為。
  1. 若玩家利用 BUG 進行遊戲,不論直接或間接獲取不當利益者,本公司有權利在無事先告知的情況先行將該帳號凍結,並全數回收所獲得之不當利益再給予解凍。
  2. 若發生之情形過於重大或是刻意使用 BUG 獲利者,或該非法利益可能連帶產生其他無法回溯之情況, 將對該會員帳號以及底下全數遊戲帳號進行永久凍結之處分。
  • 👉 初次、二次違規

    停權一至七日
  • 👉 三次違規 (含以上)

    停權七日或終止服務合約
10. 涉及盜用使用者帳號、道具、遊戲幣、點數
若涉嫌盜用任意第三人帳戶之帳號、道具、金幣、點數...等,乃牽涉他人利益至深 (於本遊戲中並無付出相當交易代價,視為參與盜用的不當得利之人)。
  • 👉 初次、二次違規

    暫時停止使用者帳號使用權,直到異常事實消滅
11. 持有非法虛擬道具、虛擬貨幣、點數 (卡)…等情形
若持有非正常設定下獲得的電磁紀錄 (任意第三人無付出相當交易代價,視為參與包含但不限於利用 BUG、修改程式、封包數據...等任何不當方式的不當得利之人)。
  • 👉 初次、二次違規

    暫時停止使用者帳號使用權,回收異常電磁紀錄,待異常事實消滅
    註:情節重大者除事發帳號外,同持有者其名下帳號與同 IP 等或不當得利之相關帳號可同步終止服務合約
12. 涉嫌任何違反法律之行為,配合司法案件調查
為維護您的利益,經司法機關之調查要求,包含但不限於偽造文書、竊盜及詐欺 (於本遊戲中並無付出相當交易代價,視為參與竊盜及詐欺的不當得利之人)…等。官方將以善意立場暫時停止使用者帳號使用權,並提供使用者之會員註冊資料,及其上線時間及遊戲歷程紀錄交予相關單位做為佐證 (包括儲值紀錄、在線時長與 IP 位置、物品流向等,但不限於任何與使用者有關之資料) 配合調查,待異常事實消滅或事實明確時,會立即恢復帳號的使用。
  • 👉 初次、二次違規

    暫時停止使用者帳號使用權,待異常事實消滅或司法機關通知事實明確時,即恢復帳號使用權註:情節重大者除事發帳號外,同持有者其名下帳號與同 IP 等或不當得利之相關帳號可同步終止服務合約。
13. 欠費未繳或消費紀錄異常
經營運商通知包含但不限於任何銀行、信用卡、支付平台、點數卡…等官方配合之金流商系統,消費金額未有繳費或異常...等狀況,待異常事實消滅或確認正常時,會立即恢復帳號的使用。
  • 👉初次、二次違規

    暫時停止使用者帳號使用權,待異常事實消滅
14. 惡意申訴回報,影響客服中心作業
為避免影響其他大部分使用者回報申訴之權益,與獲得回覆的速度,若涉嫌惡意透過官方各服務系統多次回報,或使用不雅言詞辱罵、惡意騷擾、威嚇…等行為,且屢勸不聽者。
  • 👉 初次、二次違規

    停權一至七日
  • 👉 三次違規 (含以上)

    停權七日或終止服務合約
15. 創立不當角色名稱或假冒官方名稱
蓄意假冒官方人員包含但不限於 GM、客服人員、遊戲管理員…等 (假扮 GM、工作人員或以官方相關名義,容易引人誤認的角色、公會名稱…等皆屬之)。不當名稱包含但不限於影射任意第三人的角色名稱、色情、人身攻擊、不雅字句、違反社會道德性質、泛政治化、具爭議性、系統或任意第三人無法辨識字元碼者。
  • 👉 初次、二次違規

    停權一至七日
  • 👉 三次違規 (含以上)

    停權七日或終止服務合約
16. 其他影響遊戲,情節重大之情況
其他未在上述規範之情況,但確認已影響遊戲正常進行,或有違反遊戲公平公正合理之虞者。
  • 👉 初次、二次違規

    禁言或強制離線或停權一至七日
  • 👉 三次違規 (含以上)

    停權七日或終止服務合約
    註:情節重大者除事發帳號外,同持有者其名下帳號與同 IP、裝置UUID...等或不當得利之相關帳號,將同步終止服務合約。
17. 會員資料不實
個人資料需確實登記,帳號若登錄不實資料,官方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。若您於官方註冊之個人資料已過期或有任何需待更新之處,官方會暫時停止使用者帳號使用權,待更新正確之個人資料後,會立即恢復使用者帳號之使用權利。
  • 👉 初次、二次違規

    暫時停止使用者帳號使用權,直到更新正確之個人資料,並經查驗無誤
18. 盜用任意第三人身分或假造虛偽不實資料進行註冊
利用他人之身分資料或假造虛偽不實 (包含但不限於手機、電話、地址、身分證字號等) 進行註冊並使用遊戲服務。
  • 👉 初次、二次違規

    會員無法提出相關證明,終止服務合約
管理與處罰事項 說明 初次、二次違規 三次違規(含以上)
發表不當言論、不雅言詞或違反法令之言論行為 於遊戲內的言論經他人檢舉或由官方發現,公開頻道惡意洗頻,包含但不限於發表任何商業性之行為與廣告、發表任何違反社會風氣及法規之言論,如:援交、買賣藥品、槍枝、詐欺、恐嚇、誹謗、公布個資…等情形,或使用不雅、侮辱、散播不實謠言、敏感政治性言論、毀謗他人等惡意之言詞,以及侵權嚴重或危害官方權益之言論。 禁言或強制離線或停權一至七日,情節重大者將直接終止服務合約 停權七日或終止服務+D1+A2:D15
惡意妨礙官方人員服務運作或正常玩家進行遊戲,經規勸無效 GM於線上執行勤務時,如有影響線上執行遊戲管理工作及勤務,官方將對干擾之帳號作出停權的處分。 包含但不限於對GM施以威脅、辱罵、企圖矇騙、不實檢舉、意圖藉虛假的資訊以獲取利益,或透過頻道、信箱多次投遞訊息干擾…等行為。 禁言或強制離線或停權一至七日 停權七日或終止服務合約
惡意洗頻、妨礙、干擾其他使用者進行遊戲,經規勸無效 於遊戲內涉及重複發送不雅、侮辱、威脅、違反善良風俗,歧視任何宗教、種族、國籍、性別取向、省籍…等文字,或造成其他使用者連線延遲及干擾時。 禁言或強制離線或停權一至七日 停權七日或終止服務合約
使用官方認定遊戲程式以外的任何程式進行遊戲(與破解封包及任何駭客行為) 包含但不限於非官方認定任何設定或輔助程式,如:自動練功程式、軟硬體加速器、小幫手、按鍵精靈...等非正常方式進行遊戲,由於此類程式名稱眾多,不再逐一列出。 一經查證屬實,即終止服務合約註:情節重大者除事發帳號外,同持有者其名下帳號與同IP等相關帳號均同步終止服務合約
未配合官方查緝作業 經GM查緝時,包括但不限於無回應或是離開遊戲、他人代為遊戲、看不懂文字、飛離現場、關閉遊戲 / 對話視窗、遊戲視角無法觀察四周或其他理由...等方式,來規避詢問及測試,將均被視為蓄意規避查緝作業。 停權一至七日 停權七日或終止服務合約
大量相同IP登入、連線與遊戲行為異常 以同一組裝置、裝置碼或 IP 同時登入多組本遊戲帳號,且同步進行遊戲操作(違反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),或遭系統、人工查核發現連線與遊戲行為異常,或出現類似行為,均視為以外掛程式使用大量異常封包攻擊伺服器。 暫時停止使用者帳號使用權,直到異常事實消滅註:情節重大者除事發帳號外,同持有者其名下帳號與同IP等或不當得利之相關帳號,將同步終止服務合約
散佈外掛、私服或任何可能致使危害到其它使用者的網址或不實資訊 於遊戲內使用可讓任意第三人查看之管道,以明示、暗示、涉及或影射等之字樣,進行宣傳散佈任何非官方提供的輔助程式、外掛程式、私服網址或相關資訊敘述皆視為。 禁言或強制離線或停權一至七日 停權七日或終止服務合約
利用遊戲程式本身BUG進行本遊戲(包含但不限於宣傳、散播消息) 玩家不可利用遊戲中非自然或非刻意之錯誤BUG(未公告BUG之部份以將以本公司認定為主)或遊戲漏洞,甚至造成伺服器負擔加重或當機等,讓自己受惠及牟利他人之行為,玩家在發現遊戲的BUG後,應及時向遊戲管理人員反映,如玩家利用遊戲程式的BUG、漏洞或規則不盡完善之處以及其他任何非正常方式,而取得或複製遊戲中之遊戲幣、虛擬寶物、裝備、屬性能力、經驗值、角色資料、等級暴升或其他任何利益暴增等等,而導致遊戲造成不平衡等損失,與影響其他玩家權益及造成不屬於原先設計範圍效果,所有關係者經查證屬實後,將進行下列之處理。
BUG違規事項說明:
1.若玩家利用BUG進行遊戲,不論直接或間接獲取不當利益者,本公司有權利
在無事先告知的情況先行將該帳號凍結,並全數回收所獲得之不當利益再給予解凍。
2.若發生之情形過於重大或是刻意使用BUG獲利者,或該非法利益可能連帶產生其他無法回溯之情況, 將對該會員帳號以及底下全數遊戲帳號進行永久凍結之處分。
暫時停止使用者帳號使用權,直到異常事實消滅註:情節重大者除事發帳號外,同持有者其名下帳號與同IP等或不當得利之相關帳號,將同步終止服務合約
散佈買賣帳號、虛擬道具、虛擬貨幣、點數(卡)...等相關文字言論,試圖在遊戲中或非官方認可交易平台換取現實有價物 於遊戲中利用可讓任意第三人查看之管道,以明示、暗示、涉及或影射等之字樣(包含但不限於點卡(點數)、現金(台幣)、8591(數字網)、虛寶序號、MYCARD、GASH...等使用者間約定成俗代表現實有價物之稱謂)進行散佈,以達買賣帳號、虛擬道具、虛擬貨幣或換取現實生活中有價金錢、物品之圖利行為。 停權一至七日 停權七日或終止服務合約
涉及盜用使用者帳號、道具、遊戲幣、點數 若涉嫌盜用任意第三人帳戶之帳號、道具、金幣、點數...等,乃牽涉他人利益至深(於本遊戲中並無付出相當交易代價,視為參與盜用的不當得利之人)。 暫時停止使用者帳號使用權,直到異常事實消滅
持有非法虛擬道具、虛擬貨幣、點數(卡)…等情形 若持有非正常設定下獲得的電磁紀錄(任意第三人無付出相當交易代價,視為參與包含但不限於利用BUG、修改程式、封包數據...等任何不當方式的不當得利之人)。 暫時停止使用者帳號使用權,回收異常電磁紀錄,待異常事實消滅註:情節重大者除事發帳號外,同持有者其名下帳號與同IP等或不當得利之相關帳號可同步終止服務合約
涉嫌任何違反法律之行為,配合司法案件調查 為維護您的利益,經司法機關之調查要求,包含但不限於偽造文書、竊盜及詐欺(於本遊戲中並無付出相當交易代價,視為參與竊盜及詐欺的不當得利之人)…等。官方將以善意立場暫時停止使用者帳號使用權,並提供使用者之會員註冊資料,及其上線時間及遊戲歷程紀錄交予相關單位做為佐證(包括儲值紀錄、在線時長與IP位置、物品流向等,但不限於任何與使用者有關之資料)配合調查,待異常事實消滅或事實明確時,會立即恢復帳號的使用。 暫時停止使用者帳號使用權,待異常事實消滅或司法機關通知事實明確時,即恢復帳號使用權註:情節重大者除事發帳號外,同持有者其名下帳號與同IP等或不當得利之相關帳號可同步終止服務合約
欠費未繳或消費紀錄異常 經營運商通知包含但不限於任何銀行、信用卡、支付平台、點數卡…等官方配合之金流商系統,消費金額未有繳費或異常...等狀況,待異常事實消滅或確認正常時,會立即恢復帳號的使用。 暫時停止使用者帳號使用權,待異常事實消滅
惡意申訴回報,影響客服中心作業 為避免影響其他大部分使用者回報申訴之權益,與獲得回覆的速度,若涉嫌惡意透過官方各服務系統多次回報,或使用不雅言詞辱罵、惡意騷擾、威嚇…等行為,且屢勸不聽者。 停權一至七日 停權七日或終止服務合約
創立不當角色名稱或假冒官方名稱 蓄意假冒官方人員包含但不限於GM、客服人員、遊戲管理員…等(假扮GM、工作人員或以官方相關名義,容易引人誤認的角色、公會名稱…等皆屬之)。不當名稱包含但不限於影射任意第三人的角色名稱、色情、人身攻擊、不雅字句、違反社會道德性質、泛政治化、具爭議性、系統或任意第三人無法辨識字元碼者。 停權一至七日,並刪除角色註:若當前遊戲版本有提供更名道具或付費更名服務,於停權結束後可透過客服系統處理更名事宜 停權七日,並刪除角色註:情節重大者終止服務合約
其他影響遊戲,情節重大之情況 其他未在上述規範之情況,但確認已影響遊戲正常進行,或有違反遊戲公平公正合理之虞者。 禁言或強制離線或停權一至七日 停權七日或終止服務合約
會員資料不實 個人資料需確實登記,帳號若登錄不實資料,官方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。若您於官方註冊之個人資料已過期或有任何需待更新之處,官方會暫時停止使用者帳號使用權,待更新正確之個人資料後,會立即恢復使用者帳號之使用權利。 暫時停止使用者帳號使用權,直到更新正確之個人資料,並經查驗無誤
盜用任意第三人身分或假造虛偽不實資料進行註冊 利用他人之身分資料或假造虛偽不實(包含但不限於手機、電話、地址、身分證字號等)進行註冊並使用遊戲服務。 會員無法提出相關證明,終止服務合約

注意事項

  1. 違規行為若有爭議依照官方判定為主,若有造成本公司任何損害,將依法求償。
  2. 以上條款,均得連續處罰,違規二項以上者,將採較重懲處或終止服務合約。
  3. 如違規行為經由官方判定為嚴重,即便為初犯,將會直接進行終止服務合約。
  4. 本公司遊戲平台旗下各遊戲如另有規範或調整,將依據該遊戲官網中說明為主。